建設監理委托合同主要有四種形式: 1、根據法律要求制訂,由適宜的管理機構簽訂并執行的正式合同。 2、信件式合同。較簡單,通常是由監理單位制訂,由委托方簽署一份備案,退給監理單位執行。 3、委托方發出的執行任務的委托通知單。這種方法是通過一份份的通知單,把監理單位在爭取委托合同時提出的建議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委托給他們,成為監理單位所接受的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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