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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領配額證明或進口許可證 實行關稅配額以及許可證管理的進口商品,進口商應該向相應主管部門申領配額以及許可證以后方可進口。 二、申請開立信用證 凡以信用證為支付方式的,須申請開立信用證。申請開證,最少需向銀行提供合同、進口付匯核銷單和購匯用匯申請書等三份文件。(開證申請書樣單) 三、修改信用證 1.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修改信用證 2.必須改證時要按國際慣例辦事 3.對方的改證請求與實際操作須符合國際慣例 四、租船訂艙與投保 按FOB術語進口,應負責安排運輸,即辦理租船訂艙手續。 按FOB、CFR術語進口,應該辦理貨物的運輸保險手續。 五、審單付匯 審單要點 1)審核單據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簽字等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2)審核單據的種類和份數是否齊全; 3)審核單據上的裝運港、卸貨港、目的港、裝運期等是否與規定相符。 對 “不符點”的處理 不符性質嚴重 :可拒絕接受單據并拒付全部貨款。 不符性質不太嚴重 :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貨到檢驗合格付款 ;憑擔保付款 ;更正單據后付款。 六、貨物的報檢與通關 進口商取得全套單據后,在貨物抵達國內港口時,即持正本提單(大提單)至船公司換取“進口貨物提貨單”(小提單)提貨。 凡屬法定檢驗的商品,應在報檢后向海關報關,經查驗無誤后海關才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