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匯付
(一)匯付的含義及當事人
匯付(Remittance)又稱匯款。指付款人主動通過銀行或其它途徑將款項匯交收款人。國際貿易的貨款如采用匯付,一般是由買方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如收到單據或貨物)和時間,將貨款通過銀行,匯交給賣方。
在匯付業務中,通常有四個關系人:
1.匯款人(Remitter)。即匯出款項的人, 在進出口交易中,匯款人通常是進口人。
2. 收款人(Payee )。即收取款項的人,在進出口交易中通常是出口人。
3. 匯出行(Remitting Bank)。即受匯款人的委托、匯出款項的銀行,通常是在進口地的銀行。
4. 匯入行(Paying Bank)。即受匯出行委托解付匯款的銀行,因此,又稱解付行,在對外貿易中,通常是出口地的銀行。
例:(06年試題)
匯付方式涉及哪四個基本當事人?


匯款人在委托匯出行辦理匯款時,要出具匯款申請書。此項申請書在資本主義國家被稱作是匯款人和匯出行之間的一種契約。匯出行一經接受申請就有義務按照匯款申請書的指示通知匯入行。
(二)匯付的種類
匯付方式可分為信匯、電匯和票匯三種。
1. 信匯(Mail Transfer, 簡稱M/T)。它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將信匯委托書寄給匯入行,授權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信匯方式的優點是費用較為低廉,但收款人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 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簡稱T/T)。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拍發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在另一國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匯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電匯方式的優點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匯款,但費用較高。

3. 票匯(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簡稱D/D)。是匯出行應匯款人的申請,代匯款人開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為解付行的銀行即期匯票(Banker's Demand Draft),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的一種匯款方式。
票匯與電、信匯的不同在于票匯的匯入行無須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門取款;這種匯票除有限制轉讓和流通的規定外,經收款人背書,可以轉讓流通,而電、信匯的收款人則不能將收款權轉讓。
07年考點:電匯流程

判斷:在采用票匯付款的情況下,由買方購買銀行匯票徑寄賣方,故這種付款方式屬于銀行信用。(錯誤)
(06年試題)
英文縮寫為D/D的是( C )
A.信匯 B、電匯 C、票匯 D、匯票
(三)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中的使用
1、預付款:Payment in advance
• 賣方先收款,后發貨。
• 如“買方應該支付XX%給賣方,在裝船前20天。”
2、賒銷:(Open Account)
• 賣方先發貨,后收款。
• 如“買方應該在裝船后若干天內支付xx%給賣方。”
3、憑單付匯(remittance against documents)
進口人通過匯出行將貨款匯給匯入行,并指示匯入行憑出口人提供的單據向出口人付款。
(四)特 點
• ㈠資金負擔不平衡:預付下,進口人先行墊付,進口人可得到資金融通。
• ㈡商業信用,風險大,順匯
• ㈢手續簡便,費用少
例:(06年試題)
信匯、電匯和托收業務中的結算工具與資金流向相同,所以屬于順匯。(否)
(05年試題)
以下關于匯付陳述正確的是( D )
A、由于匯付方式涉及兩家銀行之間的資金支付,因此匯付屬于銀行信用。
B、匯付方式比托收方式更安全,更迅速
C、匯付的基本當事人是匯款人和收款人
匯付屬于順匯性質
二、托收的含義
托收(Collection)是指債權人(出口人)出具匯票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所以,又叫銀行托收。
銀行托收的基本做法是:由出口人根據發票金額開出以進口人為付款人的匯票,向出口地銀行提出托收申請,委托出口地銀行(托收行)通過它在進口地的分行或往來銀行(代理行)代向進口人收取貨款。
三、托收的當事人
托收方式的當事人主要有:
1. 委托人(Principal)。它是指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客戶,通常是出口人。
2. 托收銀行(Remitting Bank)。它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托收業務的銀行。
3. 代收銀行(Collecting Bank)。它是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進口地銀行。代收銀行通常是托收銀行的國外分行或代理行。
4. 付款人(Payer)。它通常是指買賣合同的進口人。
在托收業務中,有時還可能涉及到另外兩個當事人:一是指示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作出提示匯票和單據的銀行。提示銀行可以是代收銀行委托與付款人有往來帳戶關系的銀行,也可以由代收銀行自己兼任提示銀行。二是需要時的代理(Customer’s Representative in Case-of-need),即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為照料貨物存倉、轉售、運回等事宜的代理人。
四、托收的種類

托收可根據所使用的匯票的不同,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國際貿易中貨款的收取大多采用跟單托收。在跟單托收情況下,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
1. 付款交單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簡稱D/P)是指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發貨后,取得裝運單據,委托銀行辦理托收,并在托收委托書中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后,才能把裝運單據交給進口人。
按付款時間的不同,付款交單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


2. 承兌交單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匯票后,代收銀行即將貨運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承兌交單方式只適用于遠期匯票的托收。由于承兌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兌之后,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說,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接受這種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態度。
例:(本題05、06年都出現了)
采用托收方式結算時,如發現進口商財務狀況惡化,出口商應采取承兌交單的交單方式。(否)

例:(05年試題)
D/A方式下既可以使用即期匯票也可以使用遠期匯票,但必須是商業匯票。(否)
(06年試題)
根據《URC522》,D/A90天遠期,代收行應在什么時候交單( B )
A、收到單據后7個工作日
B、承兌后交單
C、船到港后交單
D、承兌后付款時交單
五、跟單托收方式下的資金融通
1、 托收出口押匯
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托收行以出口商開出的匯票和全套單據為抵押,向出口商墊付貨款的有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它的前提是貿易采用托收結算方式。它與出口信用證押匯的主要區別是,它沒有銀行的信用保證,能否收回貨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資信,因而風險較大,押匯利率也較高。
2、 憑信托收據借單
所謂信托收據,就是指進口人借單時提供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用來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為提貨、報關 、存倉、保險、出售并承認貨物所有權仍屬銀行。貨物售出后所得的貨款,應于匯票到期時交銀行。這是代收行自己向進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與出口人無關。因此,如代收行借了單據后,匯票到期不能收到貨款,則代收行應對委托人負全部責任。但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單,就是由出口人主動授權銀行憑信托收據借給進口人,即所謂付款交單憑信托收據借單(D/P·T/R),那么進口人在承兌匯票后可以憑信托收據先行借單提貨。日后如果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拒付,則與銀行無關,應由出口人自己承擔風險。
例:(05年試題)
托收方式下,信托收據實質上是銀行向進口商提供資金融通的一種方式。(是)
六、托收方式的特點和應用
1、風險大。
2、進出口雙方的資金負擔不平衡。
七、出口貿易中使用托收方式時應予注意的問題
1、 認真調查和考察進口商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和經營作風
2、 了解商品在進口國的市場動態、熟悉進口國貿易管制和外匯管制
3、 了解進口國的習慣做法
4、 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5、 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裝運貨物、制作單據
6、 應力爭自辦貨運保險,即出口人必須爭取以CIF或CIP條件成交。
例:(05年試題)
出口交易中采用了D/P方式,出口人投保了“賣方利益險”,貨物安全到達目的港,但進口人拒絕付款,出口人可以憑保險單據向保險公司索賠。(否)
分析:在貨物遇險時,進口人拒絕付款的情況下,才可以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