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1882年票據法》:匯票是一項無條件的書面支付命令,由一人簽發給另一人,由發令人簽字,要求受令人憑票即付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確定的將來日期付出一定的金額給一特定之人或指定之人或來人。 《日內瓦統一法》:匯票需包含:(1)“匯票”字樣(2)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命令(3)付款人(4)付款期限(5)付款地點(6)收款人(7)出票日期和地點(8)出票人簽字。 我國票據法: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