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公安基礎知識同步練習題庫二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務員公安基礎知識
(一)1.督察警察是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群眾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的警察。( )
2.公安機關的權力,是指公安機關為履行職責,依法采取的權威性措施和手段。然而,公安機關的權力是在法定職責限度內行使的,并受相應的制約,所以公安機關的權力不能稱為公安機關的權限。( )
3.公安機關權力的特殊強制性,是指公安機關權力以暴力為后盾,能夠采取行政的、刑事的強制手段和措施,特別是對違法犯罪分子,可以采取人身方面的強制,而公安權力的實施對象只能服從。( )
4.治安行政處置,是指公安機關在公共場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險物品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動中,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對特定的人、物、事、場所采取的命令、禁止與取締、許可等權力行為。( )
5.公安機關治安行政處置中的命令,是指公安機關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負有特定義務的人發出的作為、不作為和約束的指令,這種命令又稱“警察命令”。( )
6.禁止與取締,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于某些犯罪行為和違反治安管理、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宣布禁止,予以取締,并對違禁者予以法律制裁。( )
7.公安機關治安行政處置中的許可,是指公安機關在行政管理中,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示依法允許或者否定的一種權力。( )
8.治安行政處罰,是公安機關對于不履行治安法規所確定的義務或者危及社會治安秩序,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依照治安管理法規的規定實施的行政處罰。( )
9.治安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行政處分、限期出境和驅逐出境、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或者非法財物等。( )
10.治安監督檢查,是公安機關依法對應負治安責任的社會團體、組織及個人履行治安責任、預防治安問題的情況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
11.公安機關的任務,是指公安機關在國家法律所確定的管轄范圍內,為實現一定的目標所進行的工作內容。( )
12.維護國家安全,就是保衛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不受侵犯,保衛我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受侵犯。( )
13.公安機關的職責,是公安機關依法在管轄范圍內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
14.公安機關的職責決定了公安機關的性質和任務。( )
15.公安機關的職責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責任性的特點。( )
16.《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形,無需履行職責。( )
17.治安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
18.公安機關職責具有法律性,即公安機關的職責是由國家法律和法規所確認的。
( )
19.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是負責刑事案件偵破和檢察工作的人民警察。( )
20.交通警察簡稱“交警”,是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進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
21.公安機關與勞動、民政、檢察部門組成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公安機關受委員會委托審查批準需要勞動教養的人員。( )
22.治安行政強制,是指公安機關在依法進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實施治安行政處罰時,為達到使行為人履行法定義務或接受處罰的目的,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或不服從治安行政處罰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強制手段。( )
23.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對于屬于其受案范圍的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其受案范圍的,則不應當接受。( )
24.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權包括有權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進行勘驗或檢查。( )
25.《人民警察法》規定,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 )世紀考試網版權所有
26.刑事強制權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由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的強制權力。( )
27.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以及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的,由罪犯犯罪行為地的公安機關執行。( )
28.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武器。( )
29,緊急狀態處置,是指公安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對突發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
30.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筑物。( )
31.凡在緊急排險中需拆除的建筑物、毀壞的其他設施的所有者,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公安機關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履行拆除的義務。( )
3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為預防和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可在一定的區域和時間,限制人員、車輛的通行或停留,必要時可以采取相應的交通管制措施。( )
3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經上級公安機關或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情況實行現場管制。( )
34.人民警察在實施管制措施的過程中,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強行驅散人群,并將拒不服從的人員強行帶離現場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
35.戒嚴一般是指戰時或平時面臨重大緊急事件,為了維護政治穩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
36.戒嚴視涉及地區的大小,分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或公安部作出決定。
( )
37.戒嚴由人民警察、人民武裝警察執行,必要時派出人民解放軍協助執行。( )
38.戒嚴期間,可以在戒嚴地區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特別管理措施。( )
39.出入戒嚴地區的人員、車輛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件和戒嚴實施機關簽發的特別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出入,不得自由行動。( )
40.管制權的主體是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 )
41.公安機關行使管制權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
42.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決定公安機關的任務。( )
43.立案是我國刑事訴訟的一個獨立程序,表示刑事訴訟的開始,表明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了合法的依據。( )
44.公安機關權力的單向性,即公安機關權力的行使,是國家意志單向性表示,不以相人同意與否為先決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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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法律規定的公安權力,只能由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均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
46.公安機關職責具有有限性,是指公安機關的職責是有范圍的,超越范圍就是越權。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可以
47.公安機關職責具有責任性,是指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必須依法履行職責,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將受到紀律甚至法律的追究。( )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
48.公安機關要協同有關方面懲治違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這些違法犯罪者,使他們認罪服法,棄舊圖新,重新做人。( )
49.勞動教養適用的對象,是具有輕微犯罪行為且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
50.在發生重大事件或突發性事件時,需要各警種聯合作戰,但允許各警種和人民警察有權對不屬于其職責范圍的事項拒絕執行。( )
51.公安機關在行使緊急優先權時,對于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 )
52.公安機關各警種間的分工與協作是各警種正確履行職責所不可或缺的條件。但是警種的設置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必須隨著形勢的發展,公安工作的需要,作相應的調整,增設新警種,淘汰不適合形勢的警種。( )
53.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時,可以依法行使緊急征用權。( )
54.根據緊急處理暴力犯罪或重大治安災害事故、追捕逃犯、搶險救災的需要,公安機
關依法可以征用急需的人員、物資和場所。( )
55.治安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一樣,都是以公安行政強制力實施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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