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主要的違紀 現象為:替考、交換試卷、傳遞紙條、損毀試卷、夾帶、偷看與考試有 關的資料、利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交換答題卡、抄襲他人試卷答案 等。 考試的;考試未開始而提前答題的;考試開始30分鐘后仍未按規定填寫 (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的;考試期間交頭接耳、左顧右盼的;坐錯座 位答題的”等行為予以“警告”處理; 試并責令離開考場”處理 資料的;交換試卷、答題卡的;抄襲他人試卷答案或同意、默許、幫助 他人抄襲的;在試卷(答題卡)非署名處署名或作標記以對評卷人員進 行提示的;考試期間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 的”等行為予以“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并責令離開考場”處理 行為予以“當年成績無效”處理 場秩序、或故意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或威脅、侮辱、毆打考試 工作人員”等行為予以“取消當年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參加國家司法 考試”處理。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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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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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13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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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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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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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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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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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16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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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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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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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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