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輔導:憲法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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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考情分析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憲法的重要地位決定了它必將成為公務員考試考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國家公務員考試每年關于憲法的考查題量大約在2~6道,從考查的內容來看,主要考點集中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選舉制度”和 “國家機構”上,另外還曾涉及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和國家結構形式。從考查的要求來看,逐漸趨向于對考生綜合分析能力的考查,考生不僅要準確記憶相關法條,還要做到深刻理解和熟練運用。考生尤其要對“選舉制度”和“國家機構”這兩部分的相關法條進行全面扎實的復習,要在準確記憶相關法條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和分類,努力提高自己辨識干擾信息的能力。
本章近四年來出現的考點主要有:
土地制度(2008年第102題)
地方人大對地方國家機關負責人的選舉(2008年第101題)
民族區域自治和特別行政區制度(2007年第96題)
公民的基本權利 (2007年第98題)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2006年二類第103題)
全國人大代表的司法豁免權 (2006年二類第105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2006年二類第109題,2005年一類第110題,2005年二類第110題)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 (2005年一類第99題,2005年二類第99題)
國務院的職權 (2005年一類第100題,112題,2005年二類第106題)
國務院各部委的職權 (2005年二類第112題)
法院與人大的關系 (2005年二類第113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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