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公務員考試行測指導:常識判斷高頻考點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了配合考生的復習,專家集中匯總了部分熱點難點知識,以詞條的方式羅列出來,考生以此為出發點,用點帶面,沖刺備考效果會更好。
思維與存在的關系問題。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又可以表述為意識與物質的關系問題,或精神與物質的關系問題。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個是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誰為第一性,誰為第二性。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唯一標準。第二個是思維與存在、精神與物質是否具有同一性。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可知論和不可知論的標準。
二、唯心主義的兩種基本形式
一種是客觀唯心主義,一種是主觀唯心主義。客觀唯心主義把某種獨立于人類與自然界之外的“客觀精神”作為世界萬物的本原,世界萬物都是這種客觀精神本體的派生物;主觀唯心主義把人的主觀意識當作世界萬物的本原,世界萬物都是人的主觀意識的產物。
三、物質和意識
列寧關于物質的定義:“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意識是物質世界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意識是人腦對客觀物質世界的主觀反映,正確的意識是客觀世界的反映,錯誤的甚至荒誕的意識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反映。
四、質量互變規律
質是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他事物的內在規定性。量是事物本質所固有的可以用數量形式表示的規定性,包括事物的規模、程度、速度以及構成事物諸要素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方式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質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圍,是和事物的質相統一的量的區間。量變是事物的量的規定性在度的范圍內發生的微小的、不顯著的變化,是事物原有發展過程的延續和漸進。質變是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飛躍,是事物延續和漸進過程的中斷。事物的變化有沒有超出度的范圍,是區分量變與質變的根本標志。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是量變和質變的統一。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事物的不斷地經過“量變—質變—新的量變—新的質變”,兩種狀態循環往復,永不停息地向前發展。
五、對立統一規律
矛盾是指事物內部各方面之間及各事物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矛盾著的雙方既對立又統一。推動了事物運動、變化、發展。事物的變化、發展,既離不開事物的內部矛盾,也離不開事物的外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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