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耐用品:是指正常情況下能多次使用的有形物品,如空調、汽車、住房等。 252.服務:是指供出售的活動或滿足感等,如修理、旅館、教育等。 253.便利品:是指消費者通常頻繁地購買,希望一旦需要即可買到,并且只需要花最少精力和最少時間去比較品牌、價格的消費品,如香煙、報紙等。 254.選購品:是指消費者為了物色適當的物品,在購買前往往要去許多家零售商店了解和比較商品的花色、式樣、質量、價格等的消費品,如兒童衣料、女裝、家具等。 255.特殊品:是指消費者能識別哪些牌子的商品物美價廉,哪些牌子的商品質次價高,而且許多消費者習慣上愿意多花時間和精力去購買的消費品,如特殊品牌和造型的奢侈品、名牌男裝、供收藏的特殊郵票和錢幣等。 256.非渴求物品:是指顧客不知道的物品,或者雖然知道卻沒有興趣購買的物品,如剛上市的新產品、人壽保險、百科全書等。 257.完全進入產品的產業用品:是指經過加工制造,其價值完全進入新產品的產業用品。 258.部分進入產品的產業用品:是指在生產過程中逐漸磨損,其價值分期分批進入新產品的資本設備。 259.不進入產品的產業用品:是指不會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變為實際產品(但其價值要進入新產品成本),維持企業經營管理所必需的產業用品。 260.產品組合:是指某一企業所生產或銷售的全部產品大類、產品項目的組合。 261.產品大類:(又稱產品線)是指產品類別中具有密切關系(或經由同種商業網點銷售,或同屬于一個價格幅度)的一組產品。 262.產品項目:是指某一品牌或產品大類內由尺碼、價格、外觀及其他屬性來區別的具體產品。 263.產品組合的寬度:是指一個企業的產品組合中所擁有的產品線的數目。 264.產品組合的長度:是指一個企業的產品組合中產品項目的總數。 265.產品組合的深度:是指一個企業產品線中的每一產品項目有多少個品種(如大小、口味等)。 266.產品組合的相關性:是指各條產品線在最終用途、生產條件、分銷渠道或其他方面相互關聯的程度。 267.向下延伸:是指企業原來生產高檔產品,后來決定增加低檔產品。 268.向上延伸:是指企業原來生產低檔產品,后來決定增加高檔產品。 269.雙向延伸:是指原定位于中檔產品市場的企業掌握了市場優勢以后,決定向產品大類的上下兩個方向延伸,一方面增加高檔產品,另一方面增加低檔產品,擴大市場陣地。 270.品牌:也就是產品的牌子,它是銷售者給自己的產品規定的商業名稱,通常由文字、標記、符號、圖案和顏色等要素或這些要素的組合構成,用做一個銷售者或銷售者集團的標識,以便同競爭者的產品相區別。品牌是一個集合概念,包括品牌名稱、品牌標志、商標。 271.品牌名稱: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語言稱呼的部分。 272.品牌標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認出,但不能用言語稱呼的部分。 273.品牌資產:是指與品牌的名字與象征相聯系的資產(或負債)的集合,它能夠使通過產品或服務所提供給顧客(用戶)的價值增大(或減少)。品牌資產從消費者的角度來分析是指品牌隨著產品的出售而帶給購買者的附加利益的大小。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品牌資產即是品牌的競爭力。 274.商標:實質上是一種法律名詞,是指已獲得專用權并受法律保護的一個品牌或一個品牌的一部分。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馳名商標更是企業的巨大財富。 275.注冊商標:是指受法律保護、所有者享有專用權的商標。 276.非注冊商標:是指未辦理注冊手續、不受法律保護的商標。 277.獨特性:是指容易辨識并能夠與其他企業或商品的名稱相區別。 278.簡潔性:是指簡潔明快的名稱可降低商品標記的成本,并便于寫成醒目的文字做廣告宣傳。 279.便利性:是指名稱應易拼、易讀、易記。 280.品牌戰: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品牌和中間商品牌之間經常展開激烈競爭,這就是所謂的品牌戰。 281.無牌產品:是指在超級商場上出售的無品牌、包裝簡易且價格便宜的普通產品。 282.品牌階梯(Brand Ladder):即自己最偏好的品牌位于階梯的最上層,隨著偏好程度的遞減,個個品牌的階層依次降低。 283.品牌均勢(Brand Parity):即在消費者看來,所有品牌都是一樣的。他們愿意購買本周正在出售的任何可接受的品牌。 284.個別品牌:是指企業各種不同的產品分別是用不同的品牌。 285.統一品牌:是指企業所有的產品都統一使用一個品牌名稱。 286.分類品牌:是指企業的各類產品分別命名,一類產品使用一個牌子。 287.企業名稱加個別品牌:是指企業對其不同的產品分別使用不同的品牌,而且各種產品的品牌前面還冠以企業名稱。 288.品牌擴展策略:是指企業利用其成功品牌名稱的聲譽來推出改良產品或新產品,包括推出新的包裝規格、香味和式樣等。 289.多品牌策略:是指企業同時經營兩種或兩種以上互相競爭的品牌。 290.企業形象識別系統(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簡稱CIS ):是指將企業經營理念與精神文化,運用整體傳播系統(特別是視覺傳播設計),傳播給企業周圍的關系或團體(包括企業內部與社會大眾),并使其對企業產生一致的認同與價值觀。換言之,也就是結合現代設計觀念與企業管理理論的整體性運作,以展現企業個性,突出企業精神,使消費者產生深刻的認同感,從而達到促銷目的的一種設計。它由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構成:經營理念識別(Mind Identity,簡稱MI),經營活動識別(Behavior Identity,簡稱BI)和整體視覺識別(Visual Identity,簡稱VI)。 |
熱門資料下載: |
< |
自考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09年自考市場營銷學名詞解釋05 |
|
閱讀下一篇:09年自考市場營銷學名詞解釋07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
熱點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