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買貴為花完預算 預算改革需加速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1-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湖南長沙一家企業總經理舉報省財政廳等機關在政府采購中,招標過程有貓膩,原本1500萬元可以完成的采購,最后卻以3000萬元高價成交。湖南省文化廳規劃官員回應稱,設價格下限是為確保采購的質量,并為“花完預算”。(11月12日《法制日報》)
湖南財政廳一不小心道出了天價采購案背后的制度推手——“花完預算”,臨近年終,如果預算不花完,財政就要收回,來年的預算也會因此縮減。所以,沸反盈天的輿論,敵不過部門利益,只買貴的、不買對的,成了一些政府部門的共同選擇。
從行政體系內部而言,存在著一種反向激勵的預算管理機制。你今年花不掉錢,那就意味著下年沒錢,有關部門每年年中都會發布加強預算執行的通知,催促各部門把錢快花出去。如果你精打細算想為納稅人省點銀子,不僅無功,反可能“有罪”。
從外部監督看。作為人大,對于政府預算往往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許多政府部門長期以來習慣于多報、虛報預算開支,但人大在審議時卻難以進行修正,并且按規定,政府部門有權支出超收收入,無須向人大事先報批。作為公眾,由于得不到詳盡而準確的預算信息,難以行使自己的參與監督權利。
3000萬元的政府采購案,可能還只是冰山一角。據報道,由于鐵定的大量超收收入加上預算內還沒有花掉的大筆預算,今年最后兩個月內,財政部門要花掉的財政資金要超過3.5萬億元。它對民生的投入形成嚴重的制肘,媒體報道,當3.5萬億元壓在政府部門手中時,今年前三季度,教育、社會保障與就業、農林水事務和醫療衛生等幾項支出的完成進度卻不到40%。因此,針對政府部門“突擊花錢”、“花光預算”等敗家行為,不能再停留于行政命令的禁止,決策者當直面這些亂象背后的預算管理監督體制的不足,拿出更大魄力,推動預算改革的加速,遏制政府部門的花錢大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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