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務員面試相關知識備考輔導(31)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23 10:14: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評判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筆試試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員密封送至主考機關,主考機關在一定時間內組織人員進行評判;面試的測評雖然當場進行,但面試成績要在面試結束后由測評小組共同判定。
1.筆試的評判
筆試的評判有統一的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由主考機關聘請專門的評判人員進行閱卷,其基本程序如下:
(1)選調評卷人員。評卷人員必須是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對考試所涉及專業具有一定知識水平,有一定評卷經驗的人員。主考機關要對評卷人員集中培訓,主要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正確掌握評分標準。
(2)建立評卷機構。評卷機構的人員一般分為四個組,一是試卷保管組,負責試卷的保管、分發和收回,統計進度等;二是評分顧問組,負責制定評分標準的實施細則,抽查評閱的試卷,研究解決評卷中出現的疑難問題;三是評分組,負責評卷;四是合分組,負責已評定試卷的題分累計工作。
(3)評卷。評卷工作可按以下程序進行,即先試評,然后正式評卷,最后是合分及復查。先按評分標準試評,當確認各評卷組掌握了評分標準、給分的寬嚴尺度后,再轉入正式評卷。在正式評卷時,評卷只計得分,每題得分應寫在題首的成績欄內,給分要堅持“客觀、公正,給分準確、寬嚴適宜、前后一致”的原則。評卷一律使用紅色鋼筆或圓珠筆,評閱后要在規定的地方簽字。三是合分。四是復查。復查人對所復查試題負最后評定責任,并要簽名蓋章。如復查人有不同意見,要與原評卷人協商。如果協商不能統一意見,則由評卷點負責人來核定。復查工作結束,并經過主管機關驗收后,將試卷封存起來,以備必要時復核。
(4)確定筆試合格標準。主考機關根據整體應試者的考試成績和錄用人數,綜合平衡,制定合格分數線。一般超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錄用人數要多,因為面試、體檢、考核等還要淘汰一部分人。
(5)公布筆試合格人員名單。主考機關通過各種方式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名單公布出來,或通知應試者本人。
2.面試的評判
公務員面試的評判,一部分工作在面試的當場進行,一部分在面試之后進行。面試的評判人員就是面試的主考人員和測評小組成員。面試評判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面試評價表格。面試所采用的測定方法主要是交談和觀察,要評判面試結果首先就要制定評價表格,根據不同的面試考察角度,如儀表儀態、專業知識、工作經驗、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給出“優、良、中、差”或“很好、較好、一般、較差、很差”等不同的成績檔次。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