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合同管理輔導:招標階段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1-12-03 14:12:05
招標階段的主要工作內容

1、發布招標公告
2、資格預審
(1)資格預審的目的。
一是保證參與投標的法人或組織在資質和能力等方面能夠滿足完成招標工作的要求;(保質)
二是通過評審優選出綜合實力較強的一批申請投標人,再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以減小評標的工作量。
(2)資格預審程序
1)招標人依據項目的特點編寫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分為資格預審須知和資格預審表兩大部分。
2)資格預審表是以應答方式給出的調查文件。所有申請參加投標競爭的潛在投標人都可以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由其按要求填報后作為投標人的資格預審文件。
3)招標人依據工程項目特點和發包工作性質劃分評審的幾大方面,如資質條件、人員能力、設備和技術能力、財務狀況、工程經驗、企業信譽等.并分別給予不同權重。
4)資格預審合格的條件。首先投標人必需滿足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必要合格條件和附加合格條件,其次評定分必須在預先確定的最低分數線以上。
目前采用的合格標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限制合格者數量,以便減小評標的工作量(如5家),招標人按得分高低次序向預定數量的投標人發出邀請招標函并請他予以確認,如果某1家放棄投標則由下1家遞補維持預定數量;另一種是不限制合格者數量,凡滿足80%以上分的潛在投標人均視為合格,保證投標的公平性和競爭性。
(3)投標人必須滿足的基本資格條件
資格預審須知中明確列出投標人必需滿足的最基本條件,可分為必要合格條件和附加合格條件兩類。
1)必要合格條件通常包括法人地位、資質等級、財務狀況、企業信譽、分包計劃等具體要求。是潛在投標人應滿足的最低標準。(任何項目招標均需具備的條件)
2)附加合格條件視招標項目是否對潛在投標人有特殊要求決定有無。普通工程項目可不設置附加合格條件,對于大型復雜項目,則應設置此類條件。招標人可以針對工程所需的特別措施或工藝的專長;專業工程施工資質;環境保護方針和保證體系;同類工程施工經歷:項目經理資質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設立附加合格條件。(根據項目特點可有可無的條件)
3、招標文件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它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和報價的依據,因此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招標文件通常分為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和技術資料、工程量清單幾大部分內容。
4、現場考察(常考05、07)
招標人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時間組織投標人自費進行現場考察。設置此程序的目的,一方面讓投標人了解工程項目的現場情況、自然條件、施工條件以及周圍環境條件,以便于編制投標書;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標人通過自己的實地考察確定投標的原則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過程中投標人以不了解現場情況為理由推卸應承擔的合同責任。
5、解答投標人的質疑(07)
對任何一位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質疑,招標人應及時給予書面解答并發送給每一位投標人,保證招標的公開和公平,但不必說明問題的來源。回答函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果書面解答的問題與招標文件中的規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