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社會熱點:全國事業單位改革時間表確定
來源:華圖網校發布時間:2011-12-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看來,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可謂“甩掉兩頭、留下中間(中堅)”。所謂分類改革,即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宋世明說,留下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作為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
作為中國歷次機構改革的遺留產物,一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沒有納入公務員管理,造成一些公共機構出現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資源亂收費、亂罰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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