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95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0
(四)施工合同的訂立(考核點二。4)
1.本考核點內容主要參考《合同法》第二章、第三章以及“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二節、第三節和第三章有關內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
(1)合同的形式原則,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要求是“不要式”原則,但建設工程合同通常規定采用書面形式。
(2)合同的主要內容——當事人、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法。
(3)合同的成立,要約與承諾。
(4)締約過失責任。
(5)合同的生效(生效的條件、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附條件和期限的合同生效(2003年考題二)。
(6)無效合同及其確認。
合同無效的情況:①以欺詐手段訂立;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⑤違反法律法規。
(7)合同的終止及爭議解決(“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七節;2003年考題二)。2012年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
注意:仲裁和訴訟在合同中只能選擇其中之一。
(五)施工準備階段的合同管理(2005年新考核點二。5)
1.本考核涉及的內容包括:施工圖紙(提供與責任)、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前的準備工作、開工、工程分包、工程預付款支付等問題。對這部分內容可參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0、11、38等條款,以及《監理規范》5.2、5.3、5.6等條款。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
(1)施工圖紙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三節一;《施工合同》范文一、4);
(2)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合同》范本三、10,《監理規范》5.6,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二);
(3)施工可準備工作(《監理規范》5.2,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三,《施工合同》范本二。5、6、7有關內容);
(4)開工(《施工合同范本》三。11,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四。);
(5)工程分包(《施工合同》范本十一。38,《建筑法》第24、28、29條,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五。);
(6)工程預付款支付(《施工合同》范本六。24,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三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