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公考舞弊案將擇期開庭 首批5人被公訴
來源:中國青年報發布時間:2012-0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圖為起訴書首頁。 本報記者來揚攝
日前,山西省長治市郊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治郊區法院”)收到了一份編號為“郊檢刑訴(2012)31號”的起訴書。
這份5頁紙的起訴書所記載的內容,與去年夏天發生在長治市的公務員考錄弊案息息相關。自2011年11月9日起,《中國青年報》刊發系列報道,報道了長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參加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錄用公務員考試中,獲得筆試第一、面試第一、總分第一,卻遭遇“被貧血”的離奇經歷。
報道后有關方面成立的調查組發現,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長治市人社局”)、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以下簡稱“和平醫院”)有關人員和遞補考生家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在調查期間,又發生了已被和平醫院院方封存的該院體檢中心血液檢測設備遭到人為破壞,體檢數據被人為刪除的事件。
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了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違規事件的調查進展——共有1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月17日,長治公務員考錄弊案的首批5名責任人被提起公訴,他們是: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遞補宋江明參加體檢的考生賈美玉的父親賈志紅、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和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檢驗師楊文芳。
起訴書還原宋江明“被貧血”過程
上述起訴書還原了宋江明在去年參加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遭遇“被貧血”的基本事實。
2011年8月11日,宋江明和其他被通知參加體檢的考生一起參加了由長治市人社局組織的、在和平醫院進行的體檢。
在這次體檢中,宋江明的血常規檢驗項目中的血紅蛋白的測定值“異常偏低”——“70g/L”的測定值與“110-160g/L”參考值有較大差距,同時也低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90g/L(男性)”的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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