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醫師理學輔導:軟組織肉瘤的分級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12-25
肉瘤的組織學分型并不是總能提供足夠的信息來預測臨床經過和設計治療方案。分級(grading)只是參考組織學參數來評價惡性程度和遠處轉移的可能性。分期(staging)則參考了臨床參數和組織學參數來提供腫瘤的信息。
軟組織肉瘤的分級概念在1977年首先由Russell等提出,分級是他們臨床病理分類中最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有幾種基于各種組織學參數的STS分級系統發表并經證實與預后相關。兩種最重要的參數可能是核分裂指數和腫瘤壞死范圍[401, 2131,2183].有人建議使用3級分級系統,保留了交界惡性級別(2級),這個分級主要可以提示遠處轉移的可能性和總體存活率,但對于預測局部復發卻沒有很大價值,局部復發主要與腫瘤外科切除邊緣的質量有關。另外,有報道高度惡性腫瘤患者初始化療效果比低度惡性腫瘤效果好。
兩種應用最廣泛的分級系統是NCI系統(United States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和FNCLCC系統(French Federation Natinale des centres de Lutte Cotre le Cancer)。
NCI系統1984年制定標準和1999年修訂標準的方法[402]結合了組織學分型、細胞結構、多形性和核分裂制定1級和3級標準。所有其它分為2級和3級的肉瘤主要靠腫瘤壞死范圍,15%壞死范圍是2級和3級之間的分界線。
FNCLCC系統通過幾個組織學特征的多變量分析評分后進行分級,主要考慮:腫瘤分化、核分裂比率和腫瘤壞死。每個參數之間獨立評分,將3個評分相加后得出分級。腫瘤分化主要依靠組織學分型和亞型。這個系統的重復性曾經過15個病理學家測試:腫瘤分級的一致率是75%,而組織學分型的一致率是61%。Guillou等[851]利用410個病人對NCI和FNCLCC系統進行了比較。盡管分級不相同的比率達到34%,在單變量分析中兩種系統對預后判定都非常有價值。NCI系統中分為2級的腫瘤較FNCLCC系統多,而這些腫瘤在FNCLCC系統中更反映了與總體存活率和無轉移存活率相關性很好。由于分級畢竟有些缺陷,所以為了保證這些系統最好的重復性和準確性,我們必須要注意一些問題:
①分級只能用于未治療的原發軟組織肉瘤。
②分級的材料要求有代表性,標本處理質量高。
③分級并不是組織學診斷的替代,而且不用來區分良惡性腫瘤,在給軟組織病變分級時首先要確定其是個真性肉瘤,而不是假肉瘤。
④分級并不能用于所有類型的肉瘤。由于軟組織肉瘤比較稀少,用于不同肉瘤的分級可以認為是統一的。
但分級系統中的組織學參數在不同的肉瘤中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分級對某些組織學類型的肉瘤的預后沒有判定價值,如:MPNST(惡性外周神經鞘瘤)。有人建議在血管肉瘤、骨外粘液軟骨肉瘤、腺泡狀軟組織肉瘤、透明細胞肉瘤和上皮樣肉瘤不使用分級系統。最近的研究[386]報道FNCLCC分級對多形性肉瘤、未分類肉瘤和滑膜肉瘤的轉移預測是最重要的因素,而第二和第三個因素(譯者注:核分裂和腫瘤壞死)對平滑肌肉瘤和脂肪肉瘤的轉移預測非常重要。
分級參數必須仔細評價,核分裂尤其要非常嚴格地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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