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意義是什么?
來源:發布時間:2008-12-17 15:19:17
世界上一些建立國家法定職業資格制度的歷史過程證明,任何一項國家資格制度的建立,都具有重大的意義和作用,都會對這項國家資格制度所涉及的職業產生重大的社會影響,吸引人們去申請相應的國家資格,爭取從事相應的職業。教師資格制度作為一種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對教師隊伍建設的作用,對教育事業的作用,對提高人的素質等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目前已經顯現出來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政府的有關部門依法管理教師隊伍,嚴把教師隊伍的“入口關”,從根本上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教師資格制度為教師隊伍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礎。通過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嚴格教師資格條件和法律規定的認定程序,限制不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保障教師素質,提高教育質量。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具備教師資格者,將被調整出教師隊伍。
2.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形成多渠道培養和聘任教師的重要環節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為社會人員從教開辟一條渠道;有利于形成高質量的教師儲備隊伍,為真正實施教師聘任制,優化教師隊伍奠定基礎。
隨著教育事業特別是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發展,今后教師需求將會大大增加。尤其是在一些農村、邊遠落后地區的中小學,合格教師比較缺乏。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后,無論是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還是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還是已經工作的其他人員,/考試大/收集/凡是有志于從事教師工作的人,都可以通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再按照法定的教師聘任辦法進入教師隊伍。
教師資格制度為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奠定了基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根據教師隊伍建設的各種需要擇優選聘教師。隨著《教育法》《教師法》的貫徹實施,教師地位的提高、待遇的逐步改善,社會上愿意從教而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比過去大大增加。
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充分利用社會上已有的人力資源,不用增加甚至可以減少師范教育類專業招生,可以節省一大筆專門用于教師培養的經費,把有限的教育經費集中用于旨在提高教師素質的培訓。同時,由于社會上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在年齡、所學專業、特長等方面各不相同,能夠滿足不同學校、不同地區對不同學科、不同年齡段教師的選擇,從而有利于改善教師隊伍學歷、年齡、學科和地區分布等方面的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質量。
3.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推動教育人事改革、調整優化教師隊伍的制度性措施,是使教師的任用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保證,有利于解決不合格教師問題,優化教師隊伍。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沒有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制度,在相當長的時期甚至沒有明確的教師資格條件,/考試大/收集/形成至今仍然存在的教師隊伍成分復雜、素質參差不齊的局面,給教師隊伍管理、提高教師素質、改善教師待遇等增加了難度。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后,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者已經取得教師資格又喪失教師資格或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將調整出教師隊伍,進而達到優化教師隊伍的目的。
4.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標志,有利于體現教師的職業特點,有利于全社會充分認識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的重要性,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和待遇,使教師地位、教師隊伍素質和教育質量形成良性循環。
教師資格作為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資格具有很高的權威性。世界上的多數發達國家,一般都是對少數幾種社會影響大、素質要求高、責任重大的職業實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我國到目前為止依法實行國家資格制度的職業有教師、醫師、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幾種職業。教師職業作為一種專業性強,職業道德要求高,/考試大/收集/對社會發展影響重大的職業,從業人員的勞動對象是活生生的各具個性的千變萬化的人,因此要求教師要針對具有不同素質、不同特點、不同個性的學生因材施教,使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使他們的特長和潛力得到充分發揮,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夠滿足社會不同需要的有用的人才。從這個意義上說,教師的勞動是科學的創造性的勞動。教師的這種職業性質決定了并不是有知識的人就能當教師,只有通過專門培養、訓練和嚴格選拔的人,才能擔任教師工作。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體現了教師職業的專業性質和它的嚴格性,為教師的任用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只有人員素質的高要求,才能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高水平。而只有高質量的教育教學,才能使教師的勞動成果獲得社會的承認,享有高報酬、高待遇。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全社會積極參與、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有利于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制定與教師地位、素質、待遇相當的法律法規,提高教師地位。
1.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政府的有關部門依法管理教師隊伍,嚴把教師隊伍的“入口關”,從根本上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教師資格制度為教師隊伍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礎。通過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嚴格教師資格條件和法律規定的認定程序,限制不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保障教師素質,提高教育質量。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具備教師資格者,將被調整出教師隊伍。
2.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形成多渠道培養和聘任教師的重要環節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為社會人員從教開辟一條渠道;有利于形成高質量的教師儲備隊伍,為真正實施教師聘任制,優化教師隊伍奠定基礎。
隨著教育事業特別是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發展,今后教師需求將會大大增加。尤其是在一些農村、邊遠落后地區的中小學,合格教師比較缺乏。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后,無論是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還是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還是已經工作的其他人員,/考試大/收集/凡是有志于從事教師工作的人,都可以通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再按照法定的教師聘任辦法進入教師隊伍。
教師資格制度為面向社會招聘教師奠定了基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根據教師隊伍建設的各種需要擇優選聘教師。隨著《教育法》《教師法》的貫徹實施,教師地位的提高、待遇的逐步改善,社會上愿意從教而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比過去大大增加。
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充分利用社會上已有的人力資源,不用增加甚至可以減少師范教育類專業招生,可以節省一大筆專門用于教師培養的經費,把有限的教育經費集中用于旨在提高教師素質的培訓。同時,由于社會上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在年齡、所學專業、特長等方面各不相同,能夠滿足不同學校、不同地區對不同學科、不同年齡段教師的選擇,從而有利于改善教師隊伍學歷、年齡、學科和地區分布等方面的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質量。
3.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推動教育人事改革、調整優化教師隊伍的制度性措施,是使教師的任用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的重要保證,有利于解決不合格教師問題,優化教師隊伍。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沒有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制度,在相當長的時期甚至沒有明確的教師資格條件,/考試大/收集/形成至今仍然存在的教師隊伍成分復雜、素質參差不齊的局面,給教師隊伍管理、提高教師素質、改善教師待遇等增加了難度。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后,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者已經取得教師資格又喪失教師資格或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將調整出教師隊伍,進而達到優化教師隊伍的目的。
4.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是全社會尊師重教的標志,有利于體現教師的職業特點,有利于全社會充分認識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的重要性,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和待遇,使教師地位、教師隊伍素質和教育質量形成良性循環。
教師資格作為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資格具有很高的權威性。世界上的多數發達國家,一般都是對少數幾種社會影響大、素質要求高、責任重大的職業實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我國到目前為止依法實行國家資格制度的職業有教師、醫師、律師、注冊會計師等幾種職業。教師職業作為一種專業性強,職業道德要求高,/考試大/收集/對社會發展影響重大的職業,從業人員的勞動對象是活生生的各具個性的千變萬化的人,因此要求教師要針對具有不同素質、不同特點、不同個性的學生因材施教,使用不同的教育方法,使他們的特長和潛力得到充分發揮,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夠滿足社會不同需要的有用的人才。從這個意義上說,教師的勞動是科學的創造性的勞動。教師的這種職業性質決定了并不是有知識的人就能當教師,只有通過專門培養、訓練和嚴格選拔的人,才能擔任教師工作。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體現了教師職業的專業性質和它的嚴格性,為教師的任用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只有人員素質的高要求,才能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高水平。而只有高質量的教育教學,才能使教師的勞動成果獲得社會的承認,享有高報酬、高待遇。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有利于全社會積極參與、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有利于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制定與教師地位、素質、待遇相當的法律法規,提高教師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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