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馬上進入6月了,《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也已經公布。相信此時我們部分的考生朋友已經看了一遍教材了,此時大家可以開始針對大綱的變化,對自己的知識體系進行完善了。 從每年的司法考試來看,當年的新增點、變化點都是命題老師首選的出題題目。相對于今年的商法中的保險法來說,由于在今年的2月份進行了重新的修改,因此必然會進入命題老師的法眼。 修改后的《保險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過,并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針對此次修改后的《保險法》,09年司法考試大綱對《保險法》方面的大綱的也進行了大量的修訂,進行部分的增刪和修改,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下面幾個方面: 1、修改“保險法的基本原則”,明確“公序良俗原則、自愿原則、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為基本原則。 2、增加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合法權益的規定。將關于人身保險的規定置于財產保險之前。 3、對保險人在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時,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解除合同的權利作出進一步限制。增加了“保險合同的解除制度(保險合同解除制度的特殊性)”。 4、對采用格式條款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人,其訂立合同時所盡義務做出更嚴格的規定。明確了加重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責任的條款無效。 5、對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等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不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增加限制條件。 6、進一步明確和規范保險理賠的程序、時限,解決理賠難的問題。 7、對保險標的轉讓的規定進行修改。 8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管,特別是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來防范保險公司的風險 9、首次明確保險保障基金用途。 10、拓寬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 此次的修改實際上加大了一些考試的難度,但是對考生朋友來說,不要對此望而卻步。因為每年的商法考試中保險法所占的比重不大,并且考試的題目難度也不是很大,這幾年的考試題目多集中在人身與財產保險中。因此考生朋友只要抓住基本的知識點和考點,拿下保險法的這部分分數還是沒有問題的。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免費試聽 |
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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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13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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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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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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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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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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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16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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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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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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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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