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市場法及其運用 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市場法,包括其含義、理論依據、適用的估價對象、估價需要具備的條件、估價的操作步驟以及每個操作步驟所涉及的具體內容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市場法概述 一、市場法的含義 二、市場法的理論依據 三、市場法適用的估價對象和條件 (一)市場法適用的估價對象 四、市場法估價的操作步驟 第二節 搜集交易實例 一、搜集大量交易實例的必要性 二、搜集交易實例的途徑 三、搜集交易實例的要求 四、建立交易實例庫 第三節 選取可比實例 一、選取可比實例的必要性 二、選取可比實例的要求 (一)選取可比實例的數量要求 第四節 建立比較基準 一、統一房地產范圍 二、統一付款方式 三、統一價格單位 (一)統一價格表示單位 第五節 交易情況修正 一、交易情況修正的含義 二、造成成交價格偏離正常市場價格的因素 三、交易情況修正的方法 第六節 市場狀況調整 一、市場狀況調整的含義 二、市場狀況調整的方法 (一)市場狀況調整的價格指數法 第七節 房地產狀況調整 一、房地產狀況調整的含義 二、房地產狀況調整的內容 (一)區位狀況調整的內容 三、房地產狀況調整的思路 四、房地產狀況調整的方法 第八節 求取比準價格 一、求取單個可比實例比準價格的方法 二、求取最終比準價格的方法 第九節 市場法總結和運用舉例 一、市場法總結 二、市場法運用舉例 考試要求 1.熟悉市場法的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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