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勞動法的歷史 1、勞動法成為獨立法律部門的時間較晚,一般認為是在20世紀初。 2、1802年英國議會通過的《學徒健康與道德法》是第一個限制工作日長度的法律,一般認為這是資產階段“工廠立法”的開端。 3、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農商部公布了《暫行工廠規則》,是我國第一個勞動立法。 4、政務院1951年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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