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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與信用證 國際貿易中,貨款的收付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的資金周轉和融通、以及各種金融風險和費用的負擔問題,所以,采用何種支付方式是買賣雙方十分關注的問題。 最常見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有匯款、托收和信用證。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買賣,嚴格強調單單、單證的相符,所以這種結算方式對單證的要求最為嚴格。匯款并不以交單為條件,相對信用證與托收方式來說,對單證的要求最為簡單。 一、托收的概念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通過出具匯票,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支付方式。分為: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二、托收方式的當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4.付款人(DRAWEE / PAYER)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需要時的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 三、跟單托收的種類 D/P: D/P AT SIGHT D/P AFTER SIGHT D/A 四、使用托收方式應注意的問題 充分了解進口人的資信情況和經營作風,掌握有關商品的市場信息。 成交額要控制在交易對方的信用程度之內,除非確有把握,一般應使用D/P。 出口商盡可能在進口地有必要時的代理,以盡快地處理貨物,國外代收行的費用,必須由付款人支付。 熟悉了解進口國的商業慣例及貿易政策,以免貨到后不準進口、不準付匯或因對托收的特殊習慣作法而造成損失。 盡量爭取以CIF或CIP成交,由出口人辦理貨運險,也可投保出口信用險;在買方辦理保險時,可投保賣方利益險。 運輸單據收貨人抬頭的寫法要因運輸方式的不同而有差異。 跟單托收,在某種程度上對單據的要求要比信用證更嚴格,故單據的制作要特別仔細。 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檢查制度,加強催收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