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產經紀概論輔導: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的種類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2-16 0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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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的種類
目前,國家推行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制度。房地產經紀人員包括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其中,房地產經紀人是指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注冊證書,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專業人員;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是指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并按照規定注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注冊證書,協助房地產經紀人處理房地產經紀有關事務的專業人員。
對于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是必須取得政府或者政府授權機構頒發的牌照才能執業,并且分為兩個層次。例如,美國把房地產經紀人員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銷售員。我國香港地區把房地產經紀人員分為地產代理和營業員,規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個人和單位必須持牌執業,否則屬于違法。我國臺灣地區把房地產經紀人員分為經紀人和經紀營業員。
2001年12月18日,原人事部、原建設部參照國際通行做法,聯合頒發了《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決定對房地產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規定凡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必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生效。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包括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是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是進入房地產經紀活動關鍵崗位和發起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必備條件。房地產經紀人有權依法發起設立或加入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擔房地產經紀機構關鍵崗位的工作,指導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執行各種房地產經紀業務,經所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授權與客戶訂立房地產經紀業務合同等重要業務文書。房地產經紀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是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基本條件。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只能在注冊地所在的行政區域內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