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內蒙古公務員面試常識之面試測評標準
來源:華圖網校發布時間:2011-12-12 10:38:3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面試測評標準,就是考官據以評定考生成績的尺度。面試測評的根本目的,是要衡量考生的能力素質、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擬任職位對人員的要求,符合到什么程度,不符合到什么程度。而考生的能力素質、資格條件,是通過考生在面試中的言語和行為表現來體現的,考官將考生的表現與職位的要求相對照,并對二者相一致的程度給出一個數量化的描述,這就是面試評分的基本思路。因此,面試的測評標準包含著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測評指標,即反映考生素質、資格的典型行為表現;二是水平刻度,是描述這些行為表現所體現能力、素質或資格條件的數量水平或質量等級的量表系統;三是測評規則,即一定水平刻度與一定行為指標之間的對應關系。
表2所列示的是某部委招考公務員時編制的關于“應變能力”的測評標準。表中列出了評定反應能力強弱的四個等次得分的尺度。以此表為參照系數,可以對不同考生的“應變能力”評定分數。如“對突發情況反應靈敏”的考生,可以評定其“反應能力強”,分數為3分。
表2 “應變能力”評分標準
測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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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表現(測評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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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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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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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突發情況反應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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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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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突發情況反應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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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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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突發情況反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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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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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突發情況反應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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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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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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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評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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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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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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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答問題層次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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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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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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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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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論述問題是否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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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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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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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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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論點論據照應是否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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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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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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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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