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資料98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10
(3)時限為28天的工作程序。
①索賠工作程序:
。引起索賠的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索賠意向通知。
。意向書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方提交詳細的索賠報告和資料。2012年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
。工程師收到索賠報告和資料后的28天內應給予答復或提示意見。
如逾期未予答復或提示意見,視為該索賠已被認可。
。若索賠事件延續進行,承包方應階段性發生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的28天內,提交最終索賠報告及資料。
。工程師收到最終報告后28天內做出答復,否則認為該索賠已被認可。
②竣工驗收程序: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規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驗收報告及資料。
。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
。在28天內不組織驗收,自第29天起發包人承擔工程保管及意外責任。
在竣工驗收后14天內不給予認可或提出意見,則視為已認可竣工報告。
(4)48小時及24小時的時限。
①隱蔽工程驗收及中間驗收(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承包方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如不能屆時驗收,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時)。
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簽字即視為已認可。
②單機無負荷試車:
承包方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如不能屆時參加,應于24小時前書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時)。
工程師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參加試車——視為認可試車合格。
試車合格后24小時內不簽字,視為已認可。
③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
。通常指令應采取書面形式交承包方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于回執上簽字后生效。
?陬^指令發出后應在48小時內做書面確認。
。如不能及時書面確認,承包方可在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的要求。工程師收到書面確認的要求后48小時內不答復,即視為口頭指令已確認。
。若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時內提出要求修改的報告,工程師收到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決定,書面通知承包方。
④不可抗力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與修復的費用報告及資料。如不可抗力持續發生,承包人每7天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報告。
⑤發現地下文物及障礙:
。發現文物,承包方4小時內通知工程師一工程師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文物部門(發包人承擔費用及工期損失)。
。發現地下障礙物——承包方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并提出處理方案,工程師收到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承擔費用及工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