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外科輔導:灼傷的手術處理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9-21
環繞肢體的Ⅲ度灼傷的焦痂,需要作焦痂切除術,例如某肢體原先可捫及的脈搏消失,而其余肢體的脈搏很容易摸到。如單個肢體比其余肢體涼,并毛細血管再充盈時間長,可懷疑周圍性缺血,用多普勒超聲可證實這種缺血。如高度懷疑有外周缺血存在,即使還有多普勒脈沖也應松解繃緊的焦痂。對未侵及深層組織的皮膚灼傷,作焦痂切開術時的切口深度只需到達真皮層而不宜涉及皮下組織或脂肪。為確保充分放松,切口應超越被焦痂繃緊的部位。某些看上去全厚層的焦痂還保留著部分痛覺,因此在作松解切開時需用1%利多卡因局麻止痛。
深Ⅱ度和所有Ⅲ度灼傷均應即時外科切除或清除焦痂,以封閉傷口,并且最好在灼傷后1~4天內進行。切除失活組織,避免焦痂下膿毒癥,促進創面早期閉合,縮短住院時間,改善功能。預計在3周內沒有愈合希望而需作切除的區域應確定,并且要決定切除的次序。如灼傷范圍廣泛,問題涉及病人的生命,應首先清除最大的灼傷部位,以迅速減少開放性灼傷創面的容積。最先可切除并能成功地接受植皮部位是背,胸和腹部。一次切除的面積,包括供皮部位,不超過30%BSA.若問題不是存活問題,而涉及到美觀和理想的功能,則首先應按手,上肢,足和下肢的次序切除焦痂。面部焦痂應作保守性切除,軟組織保留越多越好,面部焦痂切除要迅速。
切除后,創面需用皮片覆蓋。可供移植的皮膚可用自體皮片(患者自己的皮膚);同種皮片(通常為取自尸體的活皮膚);或異種皮片(豬皮)。自體皮片是永久性的,它可以片狀植皮(密實的皮膚小片),也可以網孔狀植皮(供體皮膚用網狀制皮機按一定間距作許多小切口,使皮片能覆蓋較大的創面)。供皮稀少時可用網孔狀植皮,但不用于灼傷面積<20%BSA的患者。網狀植皮愈合后表面不平呈格柵狀,有些傷口有過度增生的瘢痕。灼傷面積>40%BSA的深度灼傷,往往缺乏足夠的自體移植材料,但可每隔2周在同一采皮區重復取皮一次,這樣就能長期擴展自體移植皮膚的供應。同種移植和異種移植均為暫時性的,10~14天后都將被排斥,故必須以自體移植皮代之。但在大面積嚴重的灼傷時可起挽救病人生命的作用。一種由人工真皮再生模板組成的皮膚替代系統可代替皮片,當再生模板誘導病人細胞完全形成新皮膚(又稱新真皮)后,該模板就發生生物退化,這種皮膚是永久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