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孩子安全,生命之痛
來源:京華時報發布時間:2011-11-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背景鏈接」
2011年11月16日,甘肅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鎮幼兒園接送校車被撞,事故造成20人死亡,其中兩名為成人(司機和幼師),其余18人均為幼兒,另有44名幼兒受傷。發生事故的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超載55人。據調查,發生慘劇的主要原因在于該地段路況較差和校車的嚴重超載。11月16日晚,甘肅慶陽教育局長盧化棟表示,事故前教育部門曾勒令事故幼兒園對校車超載進行整改,但幼兒園未聽從指令,據悉校車超載現象久已存在。
「熱點時評」
都說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應該是開心幸福地學習和生活著。但是關于孩子們的校車安全事故,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10年12月,湖南衡南縣松江鎮一輛搭載20名小學生的三輪摩托車沖到橋下,造成14名學生死亡、6名學生重傷;2011年9月,山西省介休市靈石縣一輛接送學生的微型面包車與一輛大貨車相撞,導致7名學生死亡、2人重傷。之前已經有這么多血淋淋的教訓,一個個嬌嫩的臉龐隕落,為什么災難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降臨?為什么孩子連最基本的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
就在事故發生前不久,甘肅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聲稱:“交警部門已將校車納入車輛戶籍化管理,健全完善學生接送車輛檔案,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現在聽來,這是多么具有諷刺意味的聲明。
雖然近年政府出臺了一些關于校園校車安全的制度,如2005年教育部下發的《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2006年公安部、教育部等部委聯合制定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2007年教育部、安監總局再度下發專門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采取一切措施制止“黑校車”的泛濫;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又聯合發布了我國首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地方政府發布、轉發的就更加數不勝數了。這些文件也都詳細規定了校車司機的資質、車況、運營方式等情況,但是這些停留在紙上和口頭上的規定并沒能阻止悲劇的一次又一次地發生。
有人將這些事故的責任歸咎于校方唯利是圖,有人將責任歸咎于司機、老師缺乏責任心,還有人將其責任歸咎于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這些原因都有,但是在實際總是比理論更復雜,校園校車的管理還是存在著諸多的問題。
首先,我國公立幼兒園少,民辦幼兒園并不是能夠完全承擔專業校車的價格,這就使得許多學校節約成本而使用一些不規范的車作為校車;其次,政府的相關規定,明知道問題的存在,也下令整改,但是卻沒有具體的懲處措施,這就使得規定僅成為一紙空文。因此,正寧幼兒園校車悲劇所要拷問的不僅是物欲橫流時代道德問題,不僅是大變革、大轉型時期中國的制度性缺失現象,它還在拷問我們對待已出臺規范的態度及堅守法治之道的精神。在反思校車悲劇之余,政府唯有一絲不茍的將規范執行起來,杜絕“黑校車”上路,才可能遏制此類悲劇的發生。
一、校車這種大支出的教育資源,應該由政府部門來牽頭配備。政府部門要做的不僅僅是躲避責任“一刀切”式的監管,做好這項工作,考驗政府的智慧。
二、加強嚴格執行規范的強制力。政府、社會等不能只關注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更應該關注做到的是依法辦事,法律法規一定要良好的執行力。
三、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良好實施,農村適齡入學兒童減少,為了整合教育資源,很多地方合并了村級學;蚪虒W點,造成一些地區學生上學要走很遠的路。整合教育資源是正確的,但整合后的教育管理應該加強。甘肅慶陽校車事故給農村教育安全再一次敲響了警鐘。對于一些路途比較遠的學生,可以由學校安排住宿,進行統一管理;對于確實需要校車接送的學生,要加強校車的規范化管理,即:車輛必須達標、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校車運行必須嚴格管理等。對于私人幼兒園出現的問題,必須以強有力的手段嚴厲整治,對那些達不到辦園標準的,一律取締。
我們只要求學校的校車能夠安全行使,學校的安全工作能夠有序運行,使孩子們沒有安全隱患。再也看不到這二十名孩子燦爛的笑臉,但愿這輛已被撞壞的校車能夠撞醒那些仍昏昏沉沉的監管者!對孩子負責,對生命負責,對未來負責!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