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監理工程師報名條件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1-12-27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各1份。
各市必須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及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