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合同管理輔導:招標投標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1-12-03 14:19:50
第一節 招標投標法律制度概述
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概念
建筑產品也是商品,工程項目的建設以招標投標的方式選擇實施單位,是運用競爭機制來體現價值規律的科學管理模式。屬于要約和承諾特殊表現形式的招標與投標是合同的形成過程,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合同。招標投標制是實現項目法人責任制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以下內容主要以《招標投標法》為依據。
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標投標的監督 (了解)
(一) 依法核查必須采用招標方式選擇承包單位的建設項目
(二)可以不進行招標的范圍(2007年單選、04年多選)
解決的問題是:通過招標簽訂合同,還是直接委托。
必須招標的范圍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國家投資、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
為了防止將應該招標的工程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即使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上述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3 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建設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也必須采用招標方式委托工作任務。
注意: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范圍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
(2)搶險救災工程;
(3)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設計;
(5)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進行勘察、設計或施工;
(6)停建或者緩建后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7)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