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87)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婚姻可以被撤銷嗎
婚姻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意志自由.一方以任何理由威脅對方結婚,被威脅一方被迫同意結婚的情況顯然違背了婚姻自由的宗旨,可以由當事人申請撤銷該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是否可以被撤銷,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當事人手中.如果一方在婚后完全愿意接受這段"被脅迫而成的婚姻",那么,任何人也不能強迫他們去撤銷婚姻,這和后面將要提到的"無效婚姻"有本質的不同.
只有存在脅迫,婚姻才可以被撤銷.在其他任何情況下,婚姻都不可以被撤銷.
這里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
參考法條:《婚姻法》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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