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0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有什么獎勵
在北京,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會得到如下的獎勵: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再增加產假3個月,但減免3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18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7)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胎的夫婦,只要書面表示放棄二胎指標,每人可以得到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參考法條:《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至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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