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法干警考試民法資料:所有權概述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浙江政法干警考試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國家統 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其中,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育路教育網特整理考綱資料。
所有權概述
一、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在人們的一般觀念中,所有權是指一切為人們所擁有、控制的財產權利,不僅有體物,如土地、房屋、汽車,甚至無體物,如權利,都歸自己所有。但是,在法律觀念中,所有權是指對于有體物的所有權。將所有權的客體原則上限于有體物,在立法技術上較為科學,在法理上較為嚴謹。這是所有權與其他財產權相區別的基本界限。否則,如果認為所有權的客體包括無體物,那么債權、專利權、商標權、人身權都是所有權的客體,不僅法律概念缺乏科學性,而且也會導致適用法律原則的錯誤。
財產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屬于他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屬于物權,即直接管領一定的物的排他性權利,與同屬于民事權利的債權構成財產權的兩個分類。與債權相比,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與債權不同,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行為,主要是作為;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他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基于所有權與債權的這種區別,法學上把所有權稱為絕對權,把債權稱為相對權。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于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于其行使權利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并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并不是絕對的,特別是在我國,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對于集體所有權或個人所有權進行干預是常見的,也是必需的。但是,作為與其他財產權尤其是與債權的區別,所有權的排他的性質還是十分明顯的。
第三,所有權是一種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于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于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一種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地上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特定的方面對于物直接管領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的財產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占有、使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于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并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于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不能像約定債權債務期限那樣,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存續期間的約定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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