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生理學輔導:致病性化學性因素的介紹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4-01-03
致病性化學性因素的介紹:
許多無機和有機化學物質具有毒性,稱為毒物(poison)。一定劑量的毒物被攝入機體后即可引起中毒或死亡。毒性(toxicity)極強的毒物如氰化物、有機磷農藥等,即使劑量很小,也可導致嚴重的損害或死亡。不少毒物對機體的某些器官系統有選擇性的損害作用。例如,一氧化碳與血紅蛋白有很強的親和力,因而能選擇性地作用于紅細胞,形成碳氧血紅蛋白而導致缺氧;升汞主要引起腎臟損害;四氯化碳主要損害肝臟;巴比妥類藥物主要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等等。熟悉毒物的選擇性毒性作用,對于理解中毒性疾病的發病機制和采取正確治療措施,都有重要的意義。
某些條件對于中毒性疾病的發生發展,也起一定作用。例如,毒物對機體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機體對該毒物的排泄速度:阿托品可被機體較快地隨尿排出,故一般不致發生蓄積作用;而機體排泄鉛的速度很慢,因而長期食入非中毒劑量的鉛可導致鉛在體內蓄積而發生鉛中毒。如果機體的排泄功能發生障礙,毒物在體內停留時間就將延長,機體受到的損害也將更為嚴重。由于正常的肝臟有強大的解毒功能,能使許多毒物減弱或解除毒性,因而肝臟功能的損害,將減低機體對毒物的耐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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