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制度 (一)量刑情節問題: 1、法定刑、法定刑幅度與量刑情節 酌定情節 2、量刑情節的種類與適用:量刑情節 從嚴(只有應當型)——從重 法定情節 從輕處罰 從寬(既有應當型又有可以型) 減輕處罰 免除處罰 關于量刑原則方面,注意第63條第2款關于“法外減輕處罰”的程序性規定,即需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才可以在沒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情況下適用減輕處罰。 一個犯罪人也可能同時具有從寬情節與從嚴情節。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采取簡單的折抵辦法,而應考慮不同情節的地位與作用,分別適用各種量刑情節。具體做法是,先撇開量刑情考慮應當判處的刑種與刑度,再考慮從嚴情節估量出刑種與刑度,然后考慮從寬情節決定刑種與刑度。 從寬處罰情節: 1.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 (1)防衛過當(20條) (2)避險過當(21條) (3)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68條第2款) (4)脅從犯(28條)考試大 (5)犯罪中止(24條)――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2.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 從犯(27條第2款) 3.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已滿14不滿18歲的人犯罪(17條第3款) 4.可以免除處罰的 (1)犯罪較輕而且自首(67條) (2)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351條第3款) 5.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 (1)在國外犯罪.雖然受本法追究,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10條)——首先考慮的是免除,其次才是減輕,這一點即選擇的傾向上與后面幾點不同。 (2)有重大立功的(68條) (3)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人員行賄行為的(164條第3款) (4)個人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383條) (5)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390條第2款) (6)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392條第2款) 6.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19條) (2)犯罪預備(22條) 7.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18條第3款) (2)犯罪未遂(23條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沒有犯教唆之罪的,即教唆未遂的(29條第2款) (4)犯罪后自首的(67條) (5)犯罪后有立功表現的(68條第1款) 從嚴處罰情節: 總則部分——總則性僅僅有兩個,但十分重要: (1)是教唆不滿18歲的人犯罪(29條第1款): (2)是累犯(第65條)。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免費試聽 |
學費 |
在線購買 |
·基礎班 |
130 |
¥600 |
||
·法條班 |
61 |
¥300 |
||
·真題班 |
28 |
¥250 |
||
·沖刺班 |
52 |
¥250 |
||
·全程班 |
271 |
¥1400 |
||
·法理 |
16 |
¥50 |
||
·法制史 |
5 |
¥50 |
||
·憲法 |
6 |
¥75 |
||
熱門資料下載: |
司法考試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2010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刑種制度 |
|
閱讀下一篇:2010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講解:自首制度 |
|
·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一章導論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第一節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第二節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第一 |
·國際經濟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第二節 |
·司考精講第五章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第四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九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2010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管轄問題難點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七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七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