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界限等;土地出讓金額的數量、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期限;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由城市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確定,包括建筑密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工程管線、豎向規劃、配建停車場或其它公共設施的要求,受讓人如要改變合同中的土地使用條件,需報城市規劃部門批準,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依據有關規定,調整合同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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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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