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校車特權是對孩子的特殊呵護
來源:華圖網校發布時間:2011-12-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我們應當認識到,讓校車享有優先權,飽含著成人對孩子的特護。在教會校車司機安全行使不濫用特權的同時,從現在開始,我們每個人就在心理和行動上接納校車特權,這才是我們對校車安全的最現實關懷。
一個月之內拿出一項法規,這也許可稱得上立法史上最快的速度之一,似乎逾越了立法不能著急的常規,卻又有其合理的內在邏輯。
校車安全條例,就創下了這樣的速度,11日草案征求意見稿即全文公布。它的合理在于,這個立法領域,幾無前瞻性的需要實踐探討的課題,許多問題都是一種幾可約定俗成的共識,只需要進行具體明確并上升到法規的高度而已。因而,這種快速立法的背后,更多的乃是一種彌補歷史欠賬的歉意,是國家對未成年人努力提供特殊保護的殷切之情。
條例草案明確賦予校車以特權,即是這種“特護”意識的集中體現。比如,草案對校車賦予了三項優先權:校車運載學生時交警應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校車可以享有一些公交優先的權利,校車需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時后車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等。
條例對校車資金承擔、安全監管、責任保障、質量標準、駕駛資格等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明確的“特護”要求,不過涉及的都只是特定的對象和群體。與此相比,直接賦予的校車特權,涉及的對象和群體乃是非特定的。在國家層面獲得價值認可之后,還需要在社會公眾層面獲得集體共識,才能變成一種社會準則和集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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