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網溫馨提示您】本文特意整理了司考憲法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知識。希望各位考生認真去對待,祝您收獲多多。 一、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 中央軍委是國家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領導全國的武裝力量,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經過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協商,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成為國家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這就把黨的中央軍委同國家軍委統一起來了。 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和任期 中央軍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中央軍委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并向它負責,根據軍委主席的提名,全國人大決定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全國人大有權罷免中央軍委會主席和中央軍委其他組成人員。 中央軍委的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相同,為5年。但憲法沒有對軍委主席連續任職問題作出規定。 三、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職責 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軍委主席有權對中央軍委職權范圍內的事務作出最后決策。 中央軍委是國家最高的軍事決策機關,它行使的職權有: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制定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軍事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等等。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免費試聽 |
學費 |
在線購買 |
·基礎班 |
130 |
¥600 |
||
·法條班 |
61 |
¥300 |
||
·真題班 |
28 |
¥250 |
||
·沖刺班 |
52 |
¥250 |
||
·全程班 |
271 |
¥1400 |
||
·法理 |
16 |
¥50 |
||
·法制史 |
5 |
¥50 |
||
·憲法 |
6 |
¥75 |
||
熱門資料下載: |
司法考試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憲法學: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 |
|
閱讀下一篇:民事訴訟的法條速記一 |
|
·司法考試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一章導論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第一節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第二節 |
·國際經濟法精講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第一 |
·國際經濟法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第二節 |
·司考精講第五章國際民商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第四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九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2010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管轄問題難點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七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
·司法考試刑法精講第十七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