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一個月往往是考生心理波動比較大的時期。部分復習較早的考生在這時非常容易產生厭倦、煩躁的心理,戰線拉得過長,以至于失去耐性;部分下手較晚的考生則容易產生急躁、恐懼甚至放棄的念頭,主要是因為內容太多、時間太少導致心理壓力過大。 其實,從整個司法考試的復習過程來看,這一個多月是復習提高的的最佳階段。如何利用8月份的時間,是成功通過司法考試的關鍵。 在8月份之前,法學各科知識應當至少復習過一遍,有了初步的基礎,對歷年考題也有過親密接觸。也就是說,對司法考試的感性認識已經基本建立,下一步就是如何過渡到理性認識,我們認為必須要有正確的學習方法和良好的心態,才能有一個質的提高。 一、正確的學習方法 首先,應當檢驗自己的復習成果。不能只顧低頭拉磨,所謂“著急走路也要抬頭看道”,方向錯了,走得再遠也毫無用處。回顧自己復習的全部過程,找出自己薄弱科目、疑難問題以及掌握不牢的知識點,記下來,留待在下一輪復習中,有重點地各個擊破,否則這些疑問會一直伴隨你到考試結束。 其次,做真題。可能有些考生會說我很早就作過真題了,而且都做過好幾遍了,再做真題沒有必要。但是,在不同的階段做真題有不同的效果。在復習初期,可以讓我們了解司考的難度和常考知識點;在復習中期,可以檢驗我們的復習成果,訓練解題思維、答題技巧、了解出題角度。所以,在這個階段做真題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很多考生都做真題,但未必明白應當如何做真題,如果只局限于對錯,對的不管,把錯題的答案拿來看一下,這是不夠的。真題一般有兩種編排體例,一是按照年份,每年一套、逐年編排;一是按照科目,以知識點為綱將真題串連起來。我們認為,在復習初期,應當至少做2套真題,體驗一下真題的總體難度,找找自己的差距。在復習一段時間之后,應當按照科目做真題,這樣把歷年考題集中在一起,更容易了解出題人的考察方向、出題角度,對知識點的聯系記憶也非常有幫助。無論是以何種方式做真題,都要注意總結和解析,總結知識點的分布和考察頻率,對真題的答案自己進行解析,然后對照標準答案和解析進行比較。很多人覺得這樣太費時間、還有很多知識都沒復習完呢,哪有時間來做總結和解析?其實,這項工作花費時間并不多,我們在做題的時候已經融進了自己的看法和解析,但是并沒有注意,只關心對錯。總結和解析未必一定要全部寫出來,只要把關鍵點點出來,心里有譜就行,每道題多花2分鐘時間足矣。就題目的對錯來講,錯題要認真的查找答案、作對的題目也要進一步查找準確的解析,因為很多時候,我們作對一道題并不是對題干和選項都完全弄懂了,而是蒙對的,或者是靠排除法作出來的。排除法并非不可取,它甚至是我們考試時常用而又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排除法的局限性和風險也很大,在作多項選擇和不定項選擇題時,排除法的作用會大打折扣。因此,只有對知識點的牢固掌握才是作對題目的最根本的方法。在復習階段做題時,要訓練自己扎實的解題功底,減少投機取巧的心理。磨刀不誤砍柴工,總結到位、解析準確,自然能練就一雙火眼金睛。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免費試聽 |
學費 |
在線購買 |
·基礎班 |
13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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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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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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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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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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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16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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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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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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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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