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共基礎知識之行政管理知識要點二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5-31 09:10:5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0)政府機構的含義
廣義:
是指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等所有國家機構的總稱。
狹義:
國家行政機關
11)政府機構與非政府機構的關系
注意區分政府機構與其它機構之間的聯系和區別:
1.國家機構:國家機構包含政府機構。
2.政黨組織
3.群眾組織:
如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村委會、居委會
4.事業單位(因為不以行政管理為主要職責,因而不屬于政府機構):如地震局、氣象局
12)機構編制管理
1.領導體制: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2.管理機關:
黨中央、國務院設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設機構編制委員會。
3.主要任務:
a.職能管理:“三定”-
定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編制
b.機構管理
c.人員編制管理:
即人員總額、人員結構、領導職數、職位配置
注:政府機構的名稱一般包括:
域名(表明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圍)、矢名(表明管理內容)、格名(表明規格級別)。
13)職能優先原則
主要有四層意思:
1.職能是機構存在的前提
(因職能而設機構)
2.科學界定政府總體職能
3.科學配置和劃分政府總體職能
4.以政府職能是否順利實現來檢驗政府機構設置的合理性
14)完整統一原則
主要有三層意思:
1.政府職能是完整統一的
2.行政權力是完整統一的
3.政府機構設置是完整統一的
15)管理幅度與層次相適應的原則
在實際運用中,要遵循以下幾條規律:
1.在管理對象和內容不變的情況下,管理幅度和層次成反比。
2.管理幅度與事務的難易程度成反比
3.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及管理手段的先進程度成正比
4.管理幅度與下屬人員的能力成正比
5.管理層次與組織效率成反比
注:管理幅度指管理的數額
16)權責一致原則
有三層意思
1.設計合理的職位體系
2.權責相稱的制約機制
3.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
注:一般來講,上級對下級的權力應負連帶責任。
17)精簡與效能的原則
包括三層意思:
1.機構設置要精簡
2.人員編制要精干
3.辦事程序要簡化
18)依法設置的原則
包括二層意思:
1.政府機構設置程序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
2.有關政府機構的各項規范要由法律法規來確定。
19)政府機構改革的動因
原因如下:
a.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
b.政治體制改革的需要
c.精簡機構和人員的需要
d.減輕財政負擔的需要
e.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20)政府機構改革的漸進式過渡與階段性突破
我國政府機構改革采取漸進式。
1.1982年改革:
a.提出干部的四化,
“革命化、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
b.實行首長負責制,并將這一原則寫入憲法。
2.1988年改革:
a.提出轉變政府職能的概念。
b.提出政企分開、黨政分開的原則。
3.1993年改革:
a.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機構改革的目標。
b.強調了轉變職能的根本途徑是政企分開。
c.提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概念。
4.1998年改革:
仍是過渡性方案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