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復習常識(歷史)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全國公務員考試即將拉開戰幕,歷史作為行測常識考點之一,在考試中也是占有一定比重的,而且其中的各朝官吏制度,選官制度以及稅法很容易搞混,故為幫助廣大考生備考,在這里專門對這些點做一概括介紹。
一、歷代中央官制
1、秦漢:三公九卿
三公:太尉(軍事) 丞相(行政) 御史大夫(監察)
2、隋唐: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書省(起草政令)
尚書省(執行)——下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門下省(審核政令)
3、宋朝:二府三司制
二府:樞密院(軍事,調兵、無統兵權)
政事堂(行政)
另設三司使負責財政
4、元朝:樞密院(軍事)中書省(行政)御史臺(監察)
特點:宣政院(負責西藏和宗教事務)
5、明朝:中央,并廢丞相權分六部;
改大都督俯為五軍都督俯,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
二、選官制度
1、夏商周:世卿世祿
2、秦:按軍功授爵
3、漢:察舉制
4、魏晉時期:九品中正制
5、隋朝——清朝:科舉制
(1)隋朝:隋文帝:分科考試隋煬帝:設進士科
(2)唐朝:唐太宗:增加了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為主
武則天:增加了武舉和殿試
(3)宋朝:①鄉試、省試、殿試
②皇帝親自主持,“天子門生”
③糊名制
④錄取名額增加,考試限制減低(除犯人,倡優子女外都可參加考試)
⑤王安石變法時,廢明經,設明法
(4)明清:八股取士
①只考四書五經;②不能發揮個人見解;
③八股
6、科舉制進步性:
(1)沖破世家大族壟斷仕途;(2)擴大官吏來源;
(3)提高官員文化素質;(4)加強中央集權;
(5)緩和階級矛盾。
三、賦役制度
1、春秋:魯國初稅畝(井田制開始瓦解)
2、戰國:商鞅變法時,按畝納稅,土地私有(廢除井田制)
3、秦朝:同上
4、漢朝:編戶齊民
5、隋朝:租庸調制(民年滿50歲)
6、唐朝:租庸調制(民無年齡限制)
兩稅法(夏天,秋天,戶稅,地稅,原來以人丁為主,現在以資產為主)
7、宋朝:(王安石變法)
募役法(政府向應服役而不愿意服役的人收取免役錢。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錢,減輕農民差役負擔,保證生產時間)。
方田均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每戶的多少肥瘠收稅,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8、明朝:一條鞭法(把原來的田賦、徭役、和雜稅合并起來,折成銀兩,分攤到田畝上,按田畝多少收稅)
9、清朝:攤丁入畝(把丁稅平均攤入田賦中,征收地丁銀,人頭稅從此廢除)
這一部分無論在公務員考試中還是在政法干警考試中都有一定的考察,因此對這一部分也要給予一定的注重。在此華圖教育預祝廣大考生考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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