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熱點:棉收費22項 應收費到底多少項
來源:中公教育發布時間:2011-11-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通知,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共計22項,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
取消小型微型企業22項收費,可以說是多年以來力度最大的一次,這一舉措有利于減輕企業的負擔。但是透過這一數字,可見幾乎與企業掛得上鉤的部門都或多或少有收費,讓人感到企業的交費項目何其多。
從免的22項收費看,又是工本費,又是登記費,又是認證費,看到這不禁要問,這些收費部門都是行政部門,都享受著財政有撥款,其人員的工資待遇,辦公費用等都列入了預算之內,為何又要另外收費,這些收費成本是多少,有無多出成本收費?
行政事業收費已經取消不少,大的在2009年1月1日就取消或停止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可是企業還是有那么多的交費項目,此次取消22項并非是全部取消,那么還有多少還在繼續收,再則,此舉措只是三年的期限,過了三年又有可能重新收取,要交這些費用,企業的負擔該有多重?
這些能亮出來的收費是明的,從程序上來說具有合法性,那么還有多少暗的收費?要說亂收費的問題,雖說歷來嚴厲禁止,但是從現實看許多費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只要有關部門想收費,就有千般理由,即使沒有理由,要你繳你也得繳,不然,時不時找你的麻煩損失更大,之所以敢收,敢亂收,就是因為明文規定的收費太多,乘勢搭順風車收費。
一個企業不容易,尤其是小型微型私營企業更為不易,他們設備陋漏,工藝落后,要與大企業競爭顯得力單勢薄,而他們所承受的費用異常的沉重,不僅要承擔明的,還要承擔暗的,企業即使是再有能耐,即使有“三頭六臂”也難招架。
一些亂收費更是看似是歸公,其實也為了私,不然哪來那么大的狂熱。因而,要取消亂收費,最好的辦法就是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所需的成本由財政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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