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市規劃師規劃實務輔導:建設項目的管理程序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06
建設項目的管理程序
1)申請選址
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時,應向建設項目所在地縣、市、直轄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選址申請。申請選址時,建設單位應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文件有:已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建設單位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報告;該項目有關的基本情況和建設技術條件要求、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文件
2)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選址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與計劃部門、建設單位等有關部門一同進行建設項目的選址工作,包括現場踏勘,共同商討,對不同的擬建地址進行比較分析,到各有關部門單位了解情況,并提出規劃建設意見。
3)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審查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參與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階段的選址工作。經過調查研究、條件分析和多方案比較論證已對核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必要時應組織專家論證會進行慎重研究。
4)建設單位辦理選址意見書需提交的要件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并按照規定附送有關文件和圖紙;
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文件;
建設單位的書面選址申請;
地形圖,所需的分數按具體要求而定;
利用原址建設的項目或有選址意向的建設項目,應附送1:500地形圖,并應標明原界線或遷址意向的用地位置;
原址改建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須附送房地產權屬證明一份,其中聯建的應附送聯建協議等文件;
聯建項目應該送聯建協議一份;
大中型建設項目應附送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作出的選址論證;
其他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5)選址規劃管理的審查要點
核定土地使用性質。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性質必須與批準的規劃相一致。凡確實需要改變的規劃用地性質且對城鄉規劃實施無礙的,應先按程序報政府審批后進行規劃調整核定容積率。建筑容積率是保證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指標,對于已批準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塊,原則上按照批準的控規核定容積率。
核定建筑密度。建筑密度的核定應該符合《城市居住區設計規范》的要求,保證建設項目建成后又良好的空間環境質量,并滿足綠化、停車、人流疏散空間以及變電站、煤氣調壓站、熱交換站等配套設施的用地面積,同時還要考慮消防、衛生、日照、通風等因素。
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規劃設計要求。在項目選址時還應該對綠地率、建筑高度、退讓各種控制線的距離、城市設計、建筑形式、停車泊位、出入口的設置、市政設施的配套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