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考丑聞是如何“研究”出來的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發布時間:2010-12-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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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份《請求安排子女工作的報告》的復印件在網上流傳。寫報告者是時任湖南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長曹長清,報告上還附有該市市委書記、市長和常務副市長的親筆批示。
從冷水江市副市長陳某口中可知,曹局長兒子還沒有畢業就被錄用是因當地遭遇“用人荒”。于是我們看到了兩個“研究”:一是市里領導開會研究認為,可以在畢業大學生中擇優錄取,“特事特辦”;二是當地領導研究認為,曹局長兒子是大學本科學歷,專業比較對口,就批準安排了。
先說第一個“研究”。公職人員招聘早有法制規范,需要研究“特事特辦”嗎?陳某的解釋是,財政局下屬的工資統發中心當時屬于事業單位,而冷水江市事后才收到上級關于“工資統發中心屬于參公單位”的通知。且不追究他們究竟何時接到通知,難道事業單位招聘就可以“研究”而不用“逢進必考”嗎?顯然不是。早在2005年12月,湖南省人事廳有關通知第1條就規定,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都要嚴格遵循公開、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如此明擺著的規章不用,何需“研究”特事特辦?
再說第二個“研究”。中央明確要求,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的錄用等公務活動中,凡涉及直系血親等關系的,應自行申請回避。而曹局長將兒子弄成公職人員,當地領導也紛紛批示同意,顯然沒領悟“回避制”。
退一步講,假定冷水江市財政部門確實“急缺人手”,曹局長之子專業又對口,既是人才,用也無妨。但問題是,也太不小心了,連招聘對象畢業與否都搞不清楚。這難免讓人質疑:在研究招聘局長兒子時究竟研究了什么?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此次公考丑聞還以“研究”落幕:冷水江市委、市政府經研究對此事作出處理意見,具體內容這里不復述,總之是沒有一個人真正受到處罰。如此法不責眾,如此集體卸責,實在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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