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申論熱點:重拳抑房價 保障助安居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背景鏈接」
近年來,很多地方出現了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現象,高房價成為時刻牽動人們神經、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問題。盡管相關部門做出了很多政策調整,大部分城市的房價不僅沒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樣“應聲而落”,反而仍在上漲。
“超前購房”、“低齡購房”、“攀比購房”現象十分普遍。據調查,北京首套房貸款者的平均年齡只有27歲,比很多發達國家首次購房者平均年齡小很多。
「意義」
住房乃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每個家庭的殷切期盼。高房價成為時刻牽動人們神經、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問題。
其中,保障房建設是民生工程,也是發展工程。一方面,保障房建設能在較短時間內分流商品房需求,減弱房價不合理上漲的動力,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居住權,對鞏固樓市調控的效果意義重大。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設可以帶動鋼鐵、水泥、電力等數十個相關產業發展,刺激居民消費需求,對于保證經濟的合理增長,減少經濟轉型成本也相當重要。
「原因分析」
第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人的住房需求無法達到滿足,造成了住房的供需矛盾,助推了房地產業的發展和房價的上漲。
第二,房地產市場體制發展不健全,市場監管不到位,導致一些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散布虛假信息、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坑害購房者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受我國置家業、傳家產的傳統文化影響,更是客觀現實下的無奈選擇,造成“恐慌性購房”。
另外,還用房屋租賃市場不規范;保障房覆蓋面有限,很多人享受不到,只能通過市場渠道購房等等。
「重要政策」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被稱為“新國八條”:
◎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合理確定本地房價控制目標;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增加公租房供應;
◎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個人購房不足5年轉手,按銷售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強化差別化信貸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增加土地有效供應,2011年商品房供地原則上不低于前兩年年均供應量;
◎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主要城市要從嚴制定和執行限購措施;
◎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
「具體措施」
第一,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制度,在對不合理需求做“減法”的同時,還應在供給上做“加法”。應努力保證住房建設進度,完善土地出讓方式,應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第二,進一步推進保障房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時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標志性工程,必須堅持民生優先,切實落實保障房建設土地供應政策,對保障房用地應實行劃撥等多種方式,把寶貴的資源用在“刀刃”上。
第三,加大監管力度,保證地方政府政策落實。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解決住房問題政策的具體落實在地方政府,各地應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部署上來,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以穩控房價、加大住房保障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第四,改變傳統觀念,量力而行謀安居。倡導樹立適度、合理、節約的住房觀念,就家庭和個人來講,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放大住房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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