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介紹了課程的基本概念、課程目標、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課程評價。 知識點梳理 " />
第六章課程
復習提要 本章主要介紹了課程的基本概念、課程目標、課程設計、課程實施及課程評價。 知識點梳理 1.課程的一般概念 課程是學校教育的基礎,課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課程”指課業及其進程。我國的課程概念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我們所研究的課程是各級各類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規定的學習科目及其進程的總和。 在我國,課程具體表現為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科書。 2.課程的分類 課程類型是指課程的組織方式或指設計課程的種類。從課程內容的角度劃分,可分為學科教程和活動課程;從課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而以課程任務為依據進行分類,則可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從課程功能的角度,可把課程分為工具性課程、知識性課程、技能性課程、實踐性課程;從教育階段角度,可把課程分為幼兒園課程、小學課程、初中課程、高中課程;從課程的組織核心來看,可分為學科中心課程、學生中心課程、社會中心課程等。 3.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社會、知識和兒童是制約學校課程的三大因素,具體包括: ①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②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展水平 ③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 ④課程理論 4.課程目標的種類 如果以目的和目標的概括性程度為準則,可以將課程目標依次區分為四種不同的目標:教育目的(總目標)、培養目標、課程目標、教學目標。 (1)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指一定社會培養人的總要求,是根據不同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的規律確定的。它反映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也是制定教育目標、確定教育內容、選擇教育方法、評價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據。教育目的是總體性的、高度概括性的。 (2)培養目標 它是對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培養要求,是教育目的的具體化。它根據教育目的來制定,教育目的通過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才能實現。 (3)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是指導整個課程編制過程的最為關鍵的準則,是指特定階段的學校課程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它有七個規定性:時限性,具體性、預測性、操作性、整體性、層次性、遞進性。 (4)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是課程目標的進一步具體化,是指導、實施和評價教學的基本依據,是師生在學科教學活動中預期達到的教學結果、標準。 5.課程目標的依據 課程目標的依據主要有三個方面:對學生的研究;對社會的研究;對學科的研究。 6.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一個有目的、有計劃、有結構地產生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教科書等系統化活動。其中,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科書也是課程文件的三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