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層次結構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廣義的教育目的是指人們對受教育的期望,即人們希望" />
第四章 教育的目的 第一節 教育目的的概念和層次結構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廣義的教育目的是指人們對受教育的期望,即人們希望受教育者通過教育在身心諸方面 發生什么樣的變化,或者產生怎樣的結果。狹義的教育目的是國家對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什 么樣人才的總的要求。簡而言之,教育目的即培養人的質量規格。 二、教育目的的作用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發點,教育目的的實現則是教育活動的歸宿,它貫穿于教育 活動的全過程,對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導意義。教育目的對整個教育工作的指導意義是通過 發揮以下作用實現的: 1.導向作用; 2.協調作用; 3.激勵作用。 4.評價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層次結構 (一)國家的教育目的 (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 根據各級各類學校任務確定的對所培養的人的特殊要求,我們習慣上稱為培養目標。教育目的與培養目標是普遍與特殊的關系。教育目的是針對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而培養目標是針對特定的教育對象提出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對象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制定培養目標需要考慮各自學校學生的特點。 (三)教師的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在完成某一階段(如一節課、一個單元或一個學期)工作時,希望受教育者達到的要求或產生的變化結果。 教學目標與教育目的、培養目標的關系是具體與抽象的關系,它們彼此相關,但相互不能取代。目的與目標根本不同,目標是可以測量的.但不能測量目的。